台聯和群策會大力反對開放兩岸經貿政策,造成共識決的困難,導致有關投資大陸四○%上限是否應取消,及開放三通中的有關客貨包機,都不列入此次經續會兩岸組的共同意見。反對開放的陣營認為,台灣投資與工作成長不足,就是因為企業與資金都跑去大陸,為了台灣,才該要設限。然而,仔細分析此主張與邏輯,實在是倒果為因。

    首先,對大陸投資上限四○%,已造成台灣經濟困境。目前台灣經濟發展最大的問題,就是台灣企業在大陸與全球市場賺的錢,沒有回到台灣。錢不回台灣的主要原因,在於台灣對投資大陸金額設定上限。由於四○%上限的規定,許多台商在英屬維京群島或開曼群島等免稅天堂,成立紙上公司,作為投資海外市場的資金中繼站。台商在海外投資的資金由這些地方匯出,海外獲利也暫時存放此處。如此一來,台商投資所需的資金就可以隨時進出,自由調動,不需要經過台灣政府核准,也沒有投資金額限制。

    這種模式的副作用,就是台商在海外的龐大獲利,很大一部分在海外流動,根本不會回到台灣,貢獻台灣的國內經濟發展。許多台商都表示這是出於無奈,錢如果回到台灣,就出不去了。為了在海外與對手競爭,他們沒有時間等待政府。也有一部分原因,是為了避免在大陸與台灣都被課稅,被剝兩次皮。

    投資大陸金額設限,另一關鍵影響是內需型產業開拓中國市場的能量。大陸的內需市場規模龐大,若只以台灣母公司淨值的四○%規模登陸,根本無法經營大台灣幾十倍的市場,食品業及石化業在這方面受苦最深。反對開放論者認為近二年中國投資占全部對外投資高達七一%,此乃因企業對全球投資,部分由英屬群島控股公司操作,何能顯現在台灣統計中?

    一九九七年「戒急用忍」政策而肇始四○%上限規定,在二○○○年以前,英屬中美洲群島在台灣的對外投資或外人來台投資統計,尚無足輕重。但二○○○年以後,由於筆記型電腦,手機等海外代工模式,搶占國際市場成功的獲利暴增(雖然單位微利)。截至二○○五年底之統計顯示,英屬中美洲竟然成了僑外對台投資的第三名(合計二二三七件,一一八.八億美元);而且更是經濟部核準對外投資的第一名。這些錢若留在國內,將增加政府多少稅收?提升人民多少薪資或福利水準?

    再就開放金融業登陸問題,目前大陸銀行體質仍然不健全,且受到政府控制,台商把資金存在大陸的銀行裡,風險非常高,常會有資金調不出來的現象發生。若開放台灣銀行業登陸,可以服務台商,讓台商有值得信賴的銀行可以存放資金,若取得經營當地業務之授權,也可以擴大台灣金融業市場版圖。

    因此,開放金融業登陸,讓台灣的資金可以在兩岸自由的流動,台商在大陸與海外資金自然就會由台灣的銀行經辦,獲利也自然就會回到台灣。兩岸政府儘速協商貨幣清算機制及金融檢查,免雙產課稅等協議是對的方向,但不應列為前提條件,思考重點應放在金融權握在台方、中方或外資銀行手中,何者對台較有利。

    至於三通直航,仍是台資及外資回流投資的關鍵,吸引外資把台灣作為其亞太運籌或研發中心之意願,繫於我國是否開放直航。政府目前在台商及外資的壓力下勉強開放貨運包機直航是不夠的。每年因兩岸直航可節省一八○億交通成本不是重點,應思考的是諸多管理及科技幹部及潛在國外客戶,在不直航時所需付出在兩岸往返奔波的時間成本,而造成在台灣投資意願低落,反而促成廣東、上海、北京、武漢漁翁得利。

    人才自由流動以及培訓基地的養成,是競爭力關鍵。我們豈能仍以製造業發展的思維,只關照貨物在兩岸效率運輸的問題而已。創造好的投資標的、資金與高科技人才自由且效率進出的環境,是台灣二十一世紀要面對全球競爭的嚴酷考驗。讓企業願意把在外征戰所得的豐厚利潤回流台灣,讓大家生活過得更好,如何落實,值得大家深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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