權力有兩種,一種是「正式權力」,一種是「非正式權力」。前者是例行運作,有層級分工、有流程、有權責、有長期發展出來的規範,具有客觀合理性的那種權力。而「非正式權力」則指那種根據身分、關係,而發展出來的權力。它是「正式權力」的分叉,是權力行為上的插播,擾亂了正常的政治節目。

    而整個人類的權力演變史,即是要將無序的、任意的「非正式權力」,藉著組織化和規範化,將它收攏為「正式權力」。而我們可不要低估了「非正式權力」的禍害。因為它是一種沒有章法、任意胡為的權力,它一旦擠進了權力體系,一種無法無天的政治即會出現。

    由人類的政治演變,我們已可知道古代造成巨大禍害的「外戚政治」、「宦豎政治」、「后妃政治」,以及近代的「裙帶政治」、「佞倖政治」,都是「非正式權力」的證明。皇帝老子的老婆,他們兩家的子女親戚,在皇帝身邊打雜的宦官和豎仔,皇帝的嬪妃,以及由此而攀附出入發展出來的人脈,這些人在「正式權力」裡都沒有角色與功能,但他或她們卻有著一切人都無法擁有的關係,於是這種關係遂不斷自我再生產,最後發展出了一個龐大的體系,不但介入文官的任免、政策的決定、政府的採購,甚至整個國家資源的分配。它們成了另一個「隱形政府」,它是個龐大的利益網路,那個真正的政府反而淪為權力的邊緣。當國政演變到這樣的程度,國家除了一片黑暗外,已不可能還有希望。

    而我們國運日衰,弊案多如牛毛,講穿了,就是今天的扁政府,已將那種「非正式權力」玩到了曠絕古今的程度,讓台灣政治變成了集后妃、外戚、佞倖、裙帶關係於一體,且集其大成的一種政治。他已形同讓台灣政治格局回到了中古黑暗時代。

    因此我們今天談弊案,除了每個弊案皆有不同的實體,但所有這些大型的弊案其實也都有其共通性:

    例如,像陳哲男、馬永成這樣的角色,在「正式權力」上,只能歸於「宦豎」這種分類,在古代,這種人只能算是皇帝身邊打理雜務的小內官,不負有實質性的「正式權力」。但他們卻硬是利用「關係」,介入了國家資源的運作。例如像第一夫人、駙馬爺及其家人,他們沾親帶故的,這是「身分」,不是角色與功能,但他們硬是利用這種「身分」關係來惡搞一通。當今的其他弊案,無論南科減振,龔照勝案,哪起沒有「非正式權力」的佞倖影子在作祟?「非正式權力」裡的這些人物,加上一大群依附於此的權力和金錢利益掮客,這才是阿扁的罪之最大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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